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密切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加强相互沟通交流,构建和谐氛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市高院、区委组织部要求及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xx市xx局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本部门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力争达到沟通思想、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人之间、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中出现工作变动、不良反应、履职不力、违规违纪、遇挫遇难、生活困难、精神不振等情况,党组织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第六条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出现以下情况,分管班子成员必须及时约谈;普通党员出现以下情况,所在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②组织观念淡薄;③党员意识不强;④违反规章制度;⑤群众反映问题突出;⑥思想情绪波动较大。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敞开心扉、摆开事例,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包括思想交流、工作沟通、听取意见、警示诫勉。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及群众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学习状况、廉洁自律以及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八条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群众的个性问题,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个别谈话。
第九条集体谈话。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或新提拔、新调入的党员干部,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十条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十一条个人要求谈话。党员、群众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以诚相待原则。要以平常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开展交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思想顾虑,心无芥蒂、推心置腹,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十三条实事求是原则。对谈心谈话对象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第十四条有的放矢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五条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六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之间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一般安排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领导班子成员择机相互谈心。班子成员与其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谈话2次。
第十九条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谈心谈话过程中要做好记录,涉及有关警示诫勉谈话必须2人以上参加,实事求是填写干部谈心谈话登记表。
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