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XX 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 号,以下简称《职责规定》),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 (中法委发〔2021〕2 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XX 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X 法治字〔2021〕X 号)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XX 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X 治法字〔2021〕X 号)要求,推动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以下简称年终述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年终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同步推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
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奋力谱写 XX 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 XX 提供重要组织保证。
二、述法主体
县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列为本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的其他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年终述法主体,按照《职责规定》并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行年终述法,与年终述职同步组织实施。
县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列为本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的其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参照《职责规定》进行年终述法。
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形式,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年终考核工作安排进行年终述法。
三、述法内容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述法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依法治省、市委关于依法治市和县委关于依法治县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2.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
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以法治引领和保障转型发展蹚新路,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方面的情况。
3.制定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
4.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方面的情况。
5.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方面的情况。
6.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等情况;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自查剖析存在问题和制定改进措施等情况。
7.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8.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情况。
9.带头尊法学法,完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专题学习、法治讲座、带头讲法治课等形式,做学法用法表率情况。
10.将下级党委、政府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开展督察检查、专项考核,部署推动上一年度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后续整改情况。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围绕以下内容述法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依法治省、市委关于依法治市和县委关于依法治县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2.以法治引领和保障转型发展蹚新路,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方面的情况。
3.制定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
4.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的情况。
5.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6.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
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7.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方面的情况。
8.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
9.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 2 次;结合工作实践,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用法表率等情况。
10.对下级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检查,部署推动上一年度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后续整改情况。
(三)党委工作机关主要负责人围绕以下内容述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依法治省、市委关于依法治市和县委关于依法治县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2.发挥法治对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上一年度督察反馈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促进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部门工作相结合情况。
3.参照《职责规定》明确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四个亲自”工作要求情况。
4.制定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
5.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贯彻执行,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情况。
6.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情况。
7.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自查剖析存在问题和制定改进措施情况。
8.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和法治宣传情况。
(四)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以下内容述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依法治省、市委关于依法治市和县委关于依法治县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2.发挥法治对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上一年度督察反馈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情况。
3.参照《职责规定》明确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四个亲自”工作要求情况。
4.制定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
5.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开展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6.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7.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自查剖析存在问题和制定改进措施情况;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情况;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8.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围绕以下内容述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推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依法治省、市委关于依法治市、县委关
于依法治县重要决策部署和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在分管领域落实情况。
2.协助和监督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对本级本部门法治建设建言献策情况。
3.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履职任务清单,在分管领域内依法全面正确履职,对分管的工作和分管的人员依法管理情况。
4.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自查剖析存在问题和制定改进措施情况。
四、述法流程
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单独列项、整体表述,作为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委组织部门应当将年终述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统筹安排部署,按照述法准备、述法测评、综合评价等程序,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步推进。
(一)述法准备。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自查总结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按照规定的述法内容,在述职报告中专门篇幅撰写,述法内容 300 字左右,由党委(党组)研究审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自查总结分管领域法治建设情况,按照规定的述法内容,在述职报告中专门篇幅撰写,述法内容300 字左右,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审定(核)后的述职报
告报考核主管部门审阅。
(二)述法测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年终考核中可以采取会议形式或书面方式进行述法,具体述法方式由考核主管部门确定。考核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通过总结述职、民主测评、评价打分等方法进行全面考核,制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考核评议表,分别开展党委常委评价、单位内部测评等,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职成效的重要参考。
(三)综合评价。考核主管部门通过采取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实地核查、群众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全面核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述法测评、专项工作考核结果,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评价意见,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五、专项考核
(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按照县委专项工作考核要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各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列为各级专项工作考核事项,作为提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意见的重要依据。
(二)定性定量评价履职情况。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作为此类专项工作考核的主管部门,按时做好年
度考核事项申请等前期工作,制定完善专项工作考核办法或实施细则,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职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区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按照规定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六、结果运用
建立县委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之间协调配合、工作联动、结果共用等制度机制,将《职责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职的法治自觉。县委组织部门应将年终述法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把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责任,作为检验和评价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成效的重要工作载体,细化任务要求,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创新完善述法机制,及时解决述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述法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将落实年终述法制度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履职任务清单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指标,加强平时考核、改进实地考核、优化评价机制,建立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推动年终述法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述法工作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切实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实效。
(三)注重统筹衔接。从 2021 年开始,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加强与县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开展工作交流,用好述法载体,实现述法目的。
(四)强化监督问责。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加强工作指导,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确保述法工作质效。对不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述职述 XX 隐瞒回避重要问题、对督察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告诫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