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准确地考核村两委班子及其村委综合目标任务实绩,充分调动村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责任抓落实,确保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干群团结和谐,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2021年度村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经济会议精神,以党建为统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运用目标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积极性,促进镇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考核对象:全镇12个村委.
三、考核目标及分值
目标分值共计100分,其中,党建10分,信访15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15分,农业10分,人居环境10分,纪检监察5分,文明卫生创建5分,国土城建5分,安全环保5分,民政社保5分,政法综治5分,武装3分,宣传统战2分,镇领导评议和民主测评5分。
四、考核计分办法
(一)考核目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案所列分值均为基础分值。
(二)考核标准的制定:每项工作由分管领导督促分管单位制定考核标准及考核细则。
(三)加、减分项目及标准
1、村级工作有特色,被省、市、县、及镇政府评为先进的加记3分、2分、1分、0.5分,承担省、市、县级检查评比取得名次的分别加记3分、2分、1分,阶段性工作被镇党委政府评为前三名的分别加记1.5分、1分、0.5分,承担省、市、县、镇现场会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2、村委受通报批评一次扣减0.5分、受通报表扬一次加0.5分、村两委班子成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每人次扣减1分,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的每人扣0.5分.
3、、信访工作,每出现一次赴市上访扣1分,省上访扣3分,赴京上访扣5分
4、不按照镇上会议通知时间或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每次扣0.2分,不按时报表的每次扣0.1分。
5、减分至零分,不倒扣。
五、考核方法
(一)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常规性工作实行临时性抽查和不定期检查;
(二)综合考核与部门考核相结合。从承担考核任务的站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村进行实地考核,对部分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核实:有考核任务的站所,按所承担的任务,认真做好分管工作目标的考核,由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汇总,上报镇考核办公室。
(三)领导评议和群众测评相结合。通过召开领导评议会和群众民主测评会,广泛征求领导和群众的意见。
六、考核程序
由镇考核办和抽调的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村承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
1、民主测评。由参会人员对村班子及其班子成员进行测评。
2、检查核实。由被考核单位提供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考核组根据考核任务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工作完成情况和受表彰奖励情况,承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情况进行核实。
3、综合分析。镇考核组就各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镇领导对各村全年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组写出考核报告,拿出考核意见,报镇党委审定。
八、奖惩办法
1、奖励:根据年终目标考核结果,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 1 名,奖金 10000 元,二等奖 2名,奖金8000 元,三等奖 3名,奖金 5000元。
2、惩戒:对在年度考核中倒数第一名的村委,村支部书记在总结大会上表态发言,连续两年倒数第一且达不到85分的支部书记降为副职主持工作,连续三年倒数第一的村委支部书记责令辞职。
九、组织领导
1、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考核领导组织,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
2、考核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进行,考核人员对考核工作要认真负责,不得简化程序。
3、被考核对象对考核工作要认真对待,如实汇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政绩。
4、坚持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考核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