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假借问题

【提 要】假借这种现象,历来受到大家的关注和争论。从许慎的“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开始大家对此各有各的说法,很多时候与其他术语夹杂在一起来争论这个问题。除在不断讨论过程中,慢慢有些问题已成为学界共识之外,还有一些问题,比如到底什么是假借字和如何判定假借字的论述还比较少。我们认为这些问题争论不休的原因在于没有正确区分字和词的关系,对上古汉语的特殊性没有认识清楚,还有文字在使用过程中的复杂性。我们认为假借字是一种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本字的临时借用现象。它包括本有其字的假借也包括本无其字的假借。在讲假借这一问题上,应该区别文字学和语言学。关于如何判定假借字,应该从字音、字义和已有的古书作为参考资料。

【关键词】假借 界定 区别 判定

假借问题,历来受到诸位大家的关注,也是学术界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早在东汉时期,许慎先生首先在“六书”中提到了“假借”。之后郑玄先生提出了假借这种现象发生的一种情况:“仓卒无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为之”。直到清代作为文字学发展的鼎盛时期,戴震、江声、朱骏声、王引之、钱大昕等大家都对假借这一问题有过阐述。到近现代裘锡圭先生在其所著的《文字学概要》中在第九章中也用了很大篇幅来论述假借问题。这说明假借问题是文字学甚至是语言学上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也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所以历来学者对其都有论述。在这些论述中,笔者认为其中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笔者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一点拙见。

一、假借的界定

什么是假借?历代学者对此各有说法。假借这一现象很早就被研究文字学的专家所注意。在此只列举两种最有代表性的的说法:一是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指出“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①这表明假借这种现象发生的一种情况是写字时,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字,就根据音近或音同的原则,写了别的汉字,有点类似同音别字的情况。显然许慎先生在这里说的是从假借字的角度来谈假借这种现象的,属于文字学层面的问题。因而现代学者往往又把假借分为本无其字的假借和本有其字的假借。之后学者们对假借是造字法还是用字法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假借是用字法的,譬如清代学者戴震、段玉裁,并将“六书”分为“四体二用”;认为假借为造字法的,譬如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之等。二是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说“假借者,本无其意,依声託字,朋来是也。”②这表明了假借这种现象发生的另一种情况是,由于上古文字较少,表示的意义单一,常常借用已有的字来表示别的意义。很显然,朱骏声先生在这里是从假借义的角度来谈的假借问题,属于语言学层面的问题。而且他在解释词义的时候,往往把词义分为三部分:本义、引申义、假借义。说明假借字和它最初的字来说,没有意义关系,有的只是语音相同或相近。但这个最初的字是指本字还是什么,并没有下一定论。所以裘先生在谈假借的时候是从本字和假借字的相对概念入手的,他认为本字是相对假借字才会出现的一个名称。但是他没有明确给出假借字的具体含义。其实裘先生之前也曾在提出分析汉字形音义的基本方法时提出“作为语言的符号的文字,跟文字本身所使用的符号是不同层次上的东西”的理论。③按照这个理论,作为语言符号的汉字来说,可从两个层次分析,一个层次是没有进入语言状态的分析,这个层次上的音形义是字音、字形、字义;另一个层次是进入语言状态的分析,这个层次上的音形义是语音、词形、词义。我们比较认同这一观点,可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字与词是分不开的。尤其是古代汉语当中,于是就产生了比较复杂的问题。在上古汉语中,单音节词占据主导地位,一个词对应一个音节,一个汉字,于是词和字就没有截然分辨的界限。发展到现代汉语,汉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而词是使用的有意义的最小的语言单位,双音节词占据主导地位,于是一个词不一定对应一个汉字或者一个音节。这个结果导致了我们今天在研究假借字问题上出现了很多障碍。有的从字的层面去研究,有的从词的层面去界定,再加之对前人所论述的观点,每个人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对这个问题一直处于模棱两可的状态。我们认为假借字是古代汉语中借用音同和音近的字来代替本字的一种现象,只单纯从文字的角度阐述,不涉及字义或词义的问题。

二、该如何判定假借字和其他字的区别?

1.假借字与古今字的区别

众所周知,古今字指的是同一个词在不同的时代用不同的字表示,在前的是古字,在后的是今字,合称古今字。如表示“返回”义的词原用“反”表示,后来用“返”表示,“反”“返”在“返回”义上构成古今字;表示“昏暮”义的词,原用“莫”表示,后来用“暮”表示,“莫”“暮”在“昏暮”义上构成古今字。关于古今字产生的原因,清代学者王筠在《说文释例》中谈到“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则其偏旁为后人递加也。其加偏旁而义遂异者,是为分别文。其种有二:一则正义为借义所夺,因加偏旁以别之者也;一则本字义多,既加偏旁,则只分其一义也。”④这段话揭示了古今字产生的两大原因:一是文字假借,一是詞义引申。而这里所说的“文字假借”,指的是文字的假借义而引起的古今字。这也说明古今字与假借字并不是决然不同的关系,而是有交叉现象,而交叉点在于古今字中有来自文字假借义的一类,也就是从词的意义的角度来谈及假借字的问题上。来自词义引申的古今字与假借字无关,这一点裘先生也颇为赞同。但是他在给本字下定义的时候,把词义引申的情况又纳入了本字和假借字当中。所以自然裘先生在列举例证的时候,就把“莫与暮”这样的古今字列为本字和假借字的关系。再譬如词义引申为本义造新字的如“承”与“拯”。“承”的本义是“救”后来这个本义转由“拯”表示,这是为本义造新字,在“拯救”义上,“承”与“拯”是古今字。为引申义造新字的如“解”与“懈”。“解”的本义是分解,引申为分散,又引申为松弛、懈怠。后来为“松弛、懈怠”义造“懈”字,形成古今字。由于古今字的着眼点是表示同一个意义的词在不同的时代用不同的字表示,所以它是一个历时层面的问题,而假借字和本字会同时出现或者根本没有本字,所以它是一个共时层面的问题。因而在判断这两个字是古今字的关系还是假借字和本字的关系时,必须看它在什么层面使用,是共识层面的问题,还是历时层面的问题。下面再具体看看假借字和通假字的问题。

2.假借字与通假字的区别

在假借和通假问题上,由于假借和通假具有音同音近的特点,又认为本有其字的假借是通假,再加之初高中教材中,为了解释古文,又在注释下频繁使用这个“通假”的术语,这又造成了假借和通假的混淆。王力先生在《古代汉语》书中,把假借和通用归为古音通假。这只是从古音的角度去解释的。后代学者大多赞成通假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总体来说,认为通假这个概念不应再立的声音占大多数。一般说来通假直到清代后期才从假借中分离出来,但没有人去给它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清代侯康在《<说文>假借例释》云:“制字之假借,是本无其字而依托一字之声或事以当之,以一字为二字者也;用字之假借,是既有此字复有彼字,音义略同,因而通假,合二字为一字者也。”⑤在这里我们认为通假只是说明了此字和彼字的关系是通假关系,而这种通假关系是音义略同。并不是给通假字下的定义。

三、如何判定假借字

那到底该如何判定什么是假借字呢?从一开始,许慎解释了“六书”中假借字的内涵,基本学界达成一致,就是借字和本字是音同音近的关系,当然这里的“音同或音近”是指古音,而不是现代的读音,所以准确地说应是“古音通假”,包括声韵相同或声同韵近或声近韵同或者声韵相近。其次就是意义,音义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结合体,我们认为借字和本字之间没有意义关联,这也是区分古今字和异体字的重要标准。最后还需要大量文献资料做参考,才能避免以今律古的现象出现。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假借字是一种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本字的临时借用现象。它包括本有其字的假借也包括本无其字的假借。在讲假借这一问题上,应该区别文字学和语言学。关于如何判定假借字,应该从字音、字义和已有的古书作为参考资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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