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存在困难
及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整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就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策建议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思想上有误区,主要表现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与维护稳定对立起来,片面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查处干部,认为一个时期查处案件多了,负面影响大,影响发展、稳定;有的领导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与爱护干部对立起来,认为两者互相矛盾,怕严格查处、管理干部,不利于干部成长,加上干部终身责任制的逐步落实,更怕处理了干部,就牵连到自己,从而产生“护犊子”心理,对下属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愿、不敢及时指出纠正,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力度和方式还有待加强。
(二)责任落实上有裂缝。由于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的作用,尚未完全扭转一些党组织重经济发展,轻党建工作的倾向,有的领导干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还是老一套,重经济发展显绩,轻党建工作潜绩,没有摆正发展和党建的关系,不能互相渗透、互相融入。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不重视党员教育工作,党员活动不经常等;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打擦边球”,对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不以为然,把监督机制视为枷锁,一旦监督紧了,就“为官不为”,不敢担当。
(三)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虽然相继推出了落实从严治治党主体责任系列措施和制度,但仍然存在操作性不强、规范性不够等问题。从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看,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问题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管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考核方式还较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还不够科学,存在责任认定难、追责力度不大等问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亟需进一步深化,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等难题还缺少有效办法,担当不够、“懒政”、“怠政”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四)农村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目前,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机制不健全,村级监督力量较薄弱。制度机制约束力不强,村组干部违纪受到处分,仅能免除党内职务,对村委会主任、村小组长等党外职务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由村民提出罢免要求。较低的违纪成本,导致一些村组干部对纪律敬畏不够,农村基层信访举报多,村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能力素质还不适应。基层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能力素质不足的问题。创新求进的思路还有待进一步拓宽,面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抓预防腐败、热点问题治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方面,思路还不够长远和开阔,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举措和抓手载体不够多。
二、对策措施
(一)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各级党组织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二)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常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三)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组织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组织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五)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制度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