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的官员【近十年来因贪污腐败被执行死刑的官员】

  胡长清:江西省原副省长   (2000年3月18日被执行死刑)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1995年5月至1998年8月担任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副省长期间,先后90次收受索取钱物,总计折合人民币544万余元。胡长清还嫖娼狎妓、生活腐化。
  
  成克杰: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
  (2000年9月14日被执行死刑)
  成克杰,原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94年开始,成克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情妇李平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余元。
  
   金鉴培:湖北驻港澳办事处原主任
  (2001年5月28日被执行死刑)
  金鉴培原系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港澳地区办事处主任(副厅级)。1997年10月至1998年7月间,共计侵吞公款1854.75万港元(折合人民币1928.84万元),均用于在澳门赌博,并全部输光。金鉴培还于1996年8月至1998年8月间,共计挪用公款16682万港元,均被其用于在澳门赌博和个人从事恒生期指交易。
  
  李真: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
  (2003年11月13日被执行死刑)
   李真在担任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副主任,省国税局副局长、局长期间,索取和非法收受财务折合人民币共计676万余元、美元16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河北省办事处人民币1872万余元及秦皇岛中兴电子有限公司股份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计人民币2967万余元。
  
  王怀忠:安徽省原副省长
  (2004年2月12日被执行死刑)
  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人民币275万元,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230万元、澳币1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王怀忠对价值人民币480.58万余元的财务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卢万里: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
  (2005年12月16日被执行死刑)
   1998年6月至2002年1月,卢万里利用担任贵州省交通厅厅长、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先后多次索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59万余元。案发后,尚有价值人民币2651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郑筱萸:国家药监局原局长
  (2007年7月10日被执行死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请托,为8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牟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郑筱萸任职期间,擅自批准降低换发药品生产文号的审批标准。
  
  文强: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
  (2010年7月7日被执行死刑)
   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赃物。
  
  许迈永:杭州市原副市长
  2011年5月12日,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因收受1.45亿余元,贪污5300万元,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万元,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资产。由于“钱多、房多、女人多”,许迈永也被称为“许三多”。
  
  姜人杰:苏州市原副市长
  2001年至2004年,姜人杰利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城建、规划、房地产开发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取得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土地所有权置换,介绍工程业务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一亿余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