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所拥有的、以纠正自己的自动性的力量。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扫黑除恶民警看孙小果案件警示教育片个人观后感合集三篇。
孙小果案件警示教育片观后感篇一
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孙小果案件警示教育片》,感到部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发生动摇,违背誓言,忘记初心,致使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扭曲,失去了面对诱感时的抵抗力,走上了违法违纪的不归路,如此种种令我颇有感触。我深深地认识到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严守国法党纪,推动觉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通过学习总结出以下四点心得体会:
一、坚守党性,公而忘私。
中国共产党始终与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共产主义是由一个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的历史过程,因此要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党员干部应坚持学习,坚守党性,对党的理论、目标、核心价值观高度认可井努力实践,在生活中谦逊有礼、讲求公德、举止文明、乐于助人、公而忘私,对物质选恶具有超强的免疫力。否则,便会如同案例里的同志丢了党性、失去理想、动摇信念,导致政治上的变质、经济上的贪楚、道德上的阻落、生活上的腐化,最终走向了自我毁灭。
二、服从组织,遵守法纪。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每个党员都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遵守党的纪律,那么,党也就丧失了战斗力。圆规之所以能画圆,是因为脚在走,心不动。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放松了自己的党性修养,导致了党员意识淡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淡化。党员干部要时刻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心中有担当,行动做楷模,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廉洁奉公,努力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牢记入党词和党员义务。
三、廉而不刿,洁已从公。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关德,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是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更密切联系的传家宝,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党员千部带头做到“居安思危,戒著以位”,在工作中、生活中保持勤俭节约原则,那么良好的社会风尚就会形成。
四、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从群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党员干部应该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做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自身作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要深入群众当中,把群众的愿望和需末集中起来,加以分析、综合、提高,从而为人民做事,并回到群众中去,征询群众的意见,检验实践的正确性。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孙小果案件警示教育片观后感篇二
近日,孙小果被判死刑,大快人心!不过,比孙小果更可怕的,是那些没有原则和道德底线的“帮凶们”!
“孙小果案”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道法律奇葩!让人叹为观止!这个案件涉及了从上至云南省高院院长、省司法局副局长、省监狱负责人,下至派出所民警、看守狱警等政法界的几十人!云南的“孙小果案”一波三折,简直就可以写一部上百万字的长篇小说了,若写出来,“孙小果案”比《三言》《两拍》还要精彩!令人拍案叫绝的是,在朗朗乾坤下,竟然出现了大家在《水浒传》《儒林外史》《金瓶梅》等小说中,那些暗中操作,把一个个死刑犯洗白的“惊天案例”!
一句古话,“有钱能使鬼推磨”,竟然一语成谶,让人不禁赞赏古人的这句至理名言!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几十个人,甚至是上百人,并且都是国家干部、公务员,为了一个必死的“杀人犯、强奸犯”,使劲了各自的招数,纷纷为他免死而齐心协力、众志成城,这是怎样的一种场景?这是何等强大的一种力量?其实,一句话,就是一个“钱”字闹得!为了钱,为了那些高额的贿赂,这些人争前恐后地跑在为“孙小果案”减刑、脱刑的道路上,这些人对事业的忠诚、对党的忠诚,对国家的忠诚,哪里去了?这些人还不如古代的侠客豪杰,他们讲究一个“义”字,孙小果罪大恶极,十恶不赦,古侠客是为了社会正义,杀暴安良。遇到那些不良之辈,给再多的钱,也视如粪土!可是,我们有些公安战线、司法战线的干部们呢?为了一个钱字,你们是啥都不顾了,什么良知,什么人间正义,什么社会道德,什么党员干部的要求,整个社会最后的一道防线,全让你们出卖了,败坏了!人们不痛恨孙小果,因为孙小果欺男霸女,本来就是社会的“人渣”一个!他就是文明社会的一个毒瘤,他是明着的“西门庆”,明着的“南霸天”!可你们是什么?你们是法律的守护者,法制的维护者,你们是社会正义的一道墙!可是,你们坍塌了,你们堕落了,你们没有任何底线了,你们成了“恶魔”孙小果的帮凶,你们比孙小果更可怕、更可恶!在当今,在这个社会,还有比那些“守望、维护法律”的执法者,去容忍犯罪、姑息犯罪、支持犯罪而更可怕的吗?
社会芸芸众生,出几个坏人、小丑非常正常,也撑不起多大气候!但是,一群维护社会正义的人成为黑势力的助手和帮凶,这是一种最大的悲哀,也是导致社会道德和正义毁灭的最大隐患!通过云南的“孙小果案”,我们感到了不是他的冷血、凶残和狰狞,我们感到了是法律的袒护,以及那些执法人的贪婪、卑劣,以及他们对社会正义的无情践踏!这,是不是通过“孙小果案”给我们的警钟、警示和警惕?
孙小果案件警示教育片观后感篇三
近期,孙小果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一个在1998年就被判处死刑的人却在20xx年后再次因故意伤人被捕。此案性质之恶劣,影响之严重,在正值“扫黑除恶”活动今天,引起了中、省、市各级的广泛关注。看了孙小果案件的前因后果以及各种报道之后,我认为有以下几点需要反思:
一是我们现在对子女的教育是否是正确的,是否能够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高速发展,物质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父母也更加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各种培训班,各种兴趣班。子女的学习成绩倒是上去了,但是我们是否忽略了什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德是第一位的,而我们却只重视了智、体、美、劳。只有拥有了良好的品德,我们才有了为社会、为国家做贡献的资本。否则,即使有过人的才能,也只会如孙小果一样对社会产生更大的破坏。
二是亲情是否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法律是一切行为的最基本准则。在孙小果案件中,为什么一个1998年就被判死刑的人却能在20xxxx年仍然逍遥法外,这其中她母亲和养父所起的作用不言而喻。作为老共产党员的他们不会不知道自己儿子所犯的是什么样的罪行,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但是为了亲情,他们还是选择铤而走险,走向了法律的对立面。这其中固然有违法犯罪分子钻了法律的孔子,但是孙小果父母对儿子违法犯罪行为不但不阻止教育,还帮其隐瞒包庇,走后门疏通的亲情更令人叹息。
三是我国现行的各项监管制度是否起到相应的作用。为确保我国的法律以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我国有各级的监督管理制度。但是在孙小果案件中,仅仅是作为基层执法人员的孙母和其养父就能帮通过联系走动,帮其在1998年被判死刑时瞒天过海,并多次改名换姓,逍遥法外。如果不是这次《昆明日报》报道“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期间,昆明市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也许他将继续生活下去,还比很多老百姓过得更好。在这20xx年中,各级监督管理均存在严重失职。
孙小果案件只是“扫黑除恶”行动的一个小片段,全国各地均有黑、恶势力在被铲除,但是这一个个案件的背后也需要我们更多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