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山东银行业竞争力建设的几点思考_银行业推进作风建设

  一、山东银行业竞争力现状      (一)金融规模与经济发展地位不相称   2008年,山东省GDP超过3万亿,仅次于广东省,排名第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超过了广东,排名全国第一。而山东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规模在全国均排名第6位,与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称。2008年末,山东省银行业机构存贷款余额之和与全省GDP之比,即金融相关率为155%,分别低于同山东省经济规模大体相当的广东、江苏和浙江等省98个、60个和149个百分点,且近3年来基本没有太大提升,经济货币化程度偏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银行业动员资金的能力偏弱。
  (二)包袱相对沉重,影响发展潜力
  2008年末,山东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占全国的比例为7.18%,高于贷款占比0.6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6个百分点。从不良贷款内部结构看,损失程度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全省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准备覆盖率虽比上年有大幅提升,达到34.7%,但仍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沉重的不良贷款历史包袱,严重影响了山东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创新和发展能力。
  (三)自主创新能力较低,盈利结构比较单一
  从山东省的情况看,2008年全省主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为10%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多个百分点,并且中间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传统业务,创新类业务的中间业务收入贡献度很小,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仍是利差收入。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多属于模仿和借鉴类的创新,根据客户对象金融服务需求设计的自主创新产品较少。
  (四)各类金融机构竞争力不强
  大型银行主要是信贷投向集中,以大型集团客户授信为主,经营战略转型及适应环境变化能力不强。城市商业银行由于业务空间有限和产品科技含量低,加之资本监管指标的约束,业务发展的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无法显现,核心竞争力欠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依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经营机制僵化依然未得到实质性转变。此外,信托业、金融租赁业以及资产投资等业务的发展相对滞后,导致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影响了业务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高。
  
  二、提升山东银行业竞争力的几点思考
  
  (一)银行业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形成金融与经济的相互促进、和谐发展
  对大型银行省内分支机构来说,要认真贯彻总行的各项信贷政策,并结合省情提高贯彻的艺术性,尽可能减少宏观调控对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中小法人银行机构,要牢固树立市场和客户意识,找准市场定位,从紧、从严加强信贷管理,切实防止进入大型商业银行已经退出的项目,避免风险向下迁移。各银行机构应抓住机遇,努力解决制约自身竞争力提高的突出矛盾和“短腿”问题,真正实现金融产业由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转到地方产业发展与金融产业发展相互促进、和谐发展上来,由粗放增长转到依靠提高内部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上来,由传统的内部运行机制、经营方式转到现代化经营方式上来,促进金融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银行业监管要符合银行业发展规律
  为使监管机制发挥最大效率,使监管成效体现在全面提升银行业竞争力上,就必须使监管者在被监管者中形成目标导向,创造激励相容的监管环境。比如,在鼓励银行业务、产品创新方面,银监会提出“鼓励和规范并重,培育和完善并举”的总体原则,在推进小企业贷款方面出台了“六项机制”等,基层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这些原则性、机制性的标准和要求,旨化到监管政策和措施中,通过各项操作性强的措施,将引导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增强竞争能力的目标转化为银行机构自身的具体行动。
  (三)商业银行要自觉加强自身竞争力建设
  1. 改革组织架构,为提升竞争力提供基础的组织保障。省内银行业机构无论是法人机构还是非法人机构,都应该在知识型机构的建设中积极尝试,以较小的改革成本来满足银行业务、流程创新的内在管理需求,为提升银行综合竞争力提供持续的制度保障。
  2. 避免同质化竞争,提升单家银行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在当今信息科技高度发达的情况下,银行业的基础性服务已经基本实现同质化,并且出现基础业务向不经济转变的趋势。各银行机构亟需做好市场定位、客户细分等工作,加快建设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体系,通过差别化竞争形成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以此实现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3. 关注民生,提升银行在社会公众中的声誉地位和无形资产价值。“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保障和改善目标,每一项都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每一项都对银行业的金融服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果哪家银行能够真正在其中的一个方面创出特色,打出品牌,它就建立了核心竞争力和稳定的客户群,并将极大地提高自身的声誉资产和社会地位。同时,各银行要按照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自觉主动地开展履行社会责任评估,定期公布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提高社会公信力。
  (特约编辑 王 馨)